剽窃专利 涉案金额高达30亿元 ——知识产权背后引发的思考
互联网 时间:2026-04-08 13:04:57
日前,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决:“确认发明名称为‘一种可盘绕式增强塑料复合管’、专利号为201310031475.2的发明专利权由河北恒安泰油管有限公司所有。”

(一种可盘绕式增强塑料复合管)

(为法院法官送锦旗)
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26年3月11日完成权利人变更手续至此,“李逵”与“李鬼”水落石出。然而,这起案件背后,留下了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。


(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进行变更)
一、优质企业为何经营困难?
河北恒安泰油管有限公司(下称“恒安泰”)是柔性复合管的发明单位及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。2011年,公司承担了国家“十二五”863科技计划中的海底管道关键技术研究项目,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。其“高性能柔性复合管研发及工业化应用项目”荣获2018年度石油工程建设科技进步特等奖。企业曾制定三年上市的战略目标。然而,技术遭侵权后,市场秩序被严重扰乱,恶意竞争加剧,导致恒安泰企业重整、人员流失、市场份额萎缩,经营陷入困境、办公区域被拍卖。

(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)

(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)
二、剽窃企业为何能够做大?
河北宇通特种胶管有限公司(下称“宇通公司”)原是一家以生产传统钢丝胶管为主的企业,发展空间有限。2013年1月,恒安泰核心技术人员张鹏(张建刚)跳槽至宇通公司后,利用在原公司掌握的商业秘密,协助宇通公司研发、生产可盘绕式增强塑料复合管,并取得成功。凭借这一技术,宇通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。据悉,自2013年起,公司年产值持续保持在3亿元以上,目前已形成超过30亿元的规模。凭借该项技术,宇通公司先后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“小巨人”企业、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、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,并被列入全省千家科技领军企业;其品牌“宇特”被评为河北省名牌产品、中国驰名商标。公司牵头创立的创新平台被河北省科技厅认定为2026年河北省高性能柔性复合管产业创新联合体。2020年,宇通公司还主导完成了GB/T38725.2-2020《可盘绕式增强塑料管 第2部分: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连续管》的全部起草工作,该标准成为我国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连续管行业的第一份国家标准。
河北宇通特种胶管有限公司自2013年开始生产,依靠可盘绕式柔性复合连续管始终保持3亿元以上的销售额。截至2015年,累计金额高达30多亿元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
(河北宇通特种胶管有限公司生产部站长高春华接受记者采访)
盗取的技术为何能层层获得认可,并得到多方支持?这一案例是否值得反思,这与国家倡导的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”相悖离。这需要严格执行国家要求,打造法制营商环境,支持“李逵”企业高质量发展,打击“李鬼”企业。
三、企业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?
专利侵权的根源,主要有以下四点:1. 知识产权意识薄弱。部分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不足,缺乏应有的保护意识。2.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。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,侵权行为发生后,维权难度较大。3. 市场竞争激烈。为抢占市场份额,部分企业不惜采取侵权手段以降低成本、提升竞争力。4.利益驱动。一些企业为追求短期利益,铤而走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

(一种可盘绕式增强塑料复合管专利证书)
如何让中国民营企业家甩开膀子、迈开步子大胆创新创造,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?这需要持续改善知识产权制度环境与市场环境,强化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,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系统性、整体性、协同性,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,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,使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。
“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(2021—2035年)》指出,要‘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,全面提升保护水平’,这正是本案给予我们的深刻启示。”保护知识产权,路向远方,更需干在当下。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、使命感和紧迫感,凝聚各方合力,聚焦关键环节,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提供坚实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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